省长唐仁健5月16日主持召开十三届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。
会议强调,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建设美丽宜居乡村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,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,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,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要根据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,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,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,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,做到干净整洁有序。要学会十个指头“弹钢琴”,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,统筹城乡发展,统筹生产生活生态,划定工作“低线”“底线”,以农村垃圾、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,将污垃要处理、街面要整洁、风貌要美化、机制要健全作为工作重点,久久为功,持之以恒,实现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,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。要区分轻重缓急,分阶段、分时序、分主次、分区域、分时空,盯住工作薄弱环节、欠账较多地区,盯住公路边、铁路边、河湖边和城乡结合部,动员各方力量,整合各种资源,强化各种举措,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突出短板,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。要健全完善机制,坚持城乡共建、肥瘦共搭、多方共治,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整治项目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,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,加快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。
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《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》《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》《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》《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》《甘肃省实施办法》等5件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,决定进一步修改后,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